下班送同事回家,自己在途中被撞伤是不是是工伤,重点在于该事故是不是满足《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认定的有关条件。依据国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1. 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具体到这个情境,假如职工是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完成下班后送同事回家的任务时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并且这一行为可以被觉得是与工作有关联的合理延伸(比如顺路、单位常规安排或基于好人道主义等),那样这样的情况理论上可能符合工伤认定的规范。
应该注意的是,“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界定会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址和事发缘由等原因。若职工的行驶路线明显偏离了一般的上下班路线,或者此次送同事的行为不是正常的工作任务范围,或许会对工伤认定产生影响。
总结来讲,下班送同事回家途中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需要具体状况具体剖析,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实质状况做出判断。如能证明是处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内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有较大可能性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引使用方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